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建设节水型社会
发布时间: 2011-12-21   作者:

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制度创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
  1.我国水资源的主要特点
  第一,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很低。我国淡水资源总量约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按照2004年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185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
  第二,降水年内年际变化大。北方地区汛期4个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比例一般在70%—80%,南方地区汛期4个月径流量占全年的60%—70%。
  第三,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全国年降水量的分布由东南的超过3000毫米向西北递减至少于50毫米。长江流域以北地区耕地占全国的60%、人口占46%、GDP占44%,而水资源仅占19%。其中黄河、淮河、海河流域是我国水资源最紧缺的地区。
  第四,受全球性气候变化等影响,近20年来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明显减少。其中海河区地表水资源量减少41%、水资源总量减少25%。北方部分流域已从周期性的水资源短缺转变成绝对性短缺。
2.我国缺水问题突出
  按目前的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将近400亿立方米,农村有3.2亿人饮水不安全,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比较严重缺水的有110座。北方大多数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一些地区靠大量挤占生态和环境用水,来维持着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8.7万平方公里扩展到18万平方公里,引起严重的生态问题。一些生态严重恶化的地区,河流断流、湖泊干涸、湿地萎缩、绿洲消失。
  3.我国用水浪费严重
  农业用水方面,我国平均单方灌溉水粮食产量约为1公斤,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如以色列)达2.5—3.0公斤。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为35%,先进国家一般为80%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以色列在0.7—0.8之间。
  我国工业水重复利用程度较低。2004年,万元GDP用水量399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6立方米,发达国家一般在5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约为60%—65%,发达国家一般在80%—85%以上。
  生活用水方面,公众节水意识有待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普遍偏低。此外,我国海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较低。
  我国一方面严重缺水,另一方面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浪费严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设节水型社会,这是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意义绝不亚于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
  二、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和实现途径
  1.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
  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制度建设,是一场革命。
  节水型社会和通常讲的节水,都是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但传统的节水更偏重于节水的工程、设施和技术等措施,偏重于发展节水生产力,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来推动,而节水型社会主要通过制度建设,注重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注重经济手段的运用。
  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要解决的是全社会的节水动力和节水机制问题,使得各行各业、社会成员受到普遍的约束,需要去节水;使得全社会能够获得制度的收益,愿意去节水,使节水成为用水户自觉、自发的长效行为。
  2.节水型社会的实现途径
  (1)明晰初始水权。初始水权是国家根据法定程序明晰的水资源使用权。由于水资源是以流域为单元,因此首先要根据流域的水资源规划,进行流域初始水权的分配,再确定各区域的用水权指标。在各流域或区域分配初始水权时,要保证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需求,并注意保留一部分用水权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储备。如黄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80亿立方米,初始水权分配时,首先要扣除210亿立方米的河道内生态和环境用水,剩下的370亿立方米才是可用于分配给沿黄省区的水权。
  (2)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与微观定额两套指标体系。水资源的宏观总量指标体系用来明确各地区、各行业乃至各单位、各企业、各灌区的水资源使用权指标,实现宏观上区域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例如,根据国务院的黄河分水方案,宁夏拥有40亿立方米的黄河初始水权,这就是宁夏总的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宁夏再把这个总量指标层层分解下去,层层都有指标,这就是总量控制。
  水资源的微观定额指标体系用来规定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用水量指标,通过控制用水定额的方式,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达到节水目标。如宁夏对74个行业、109项工业产品,制定了用水定额标准。
  (3)综合采用法律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行政措施、科技措施,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要特别注重经济手段的运用,最重要的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水价政策,“超用加价,节约有奖,转让有偿”,充分发挥价格对促进节水的杠杆作用。
  (4)用水户参与管理。这套制度能否有效运转,公众的参与是非常必要的。如成立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量的分配、管理、监督和水价的制定。用水户协会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宁夏引黄自流灌区,通过用水户(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了905个用水户协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5)制定用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初始水权分配后,对新增用水需求,主要通过水权交易市场,进行用水权的有偿转让来解决。这样,买卖双方都会考虑节水,社会节水的积极性被调动,水资源的使用就会流向高效率、高效益的领域。例如,2003年以来宁夏、内蒙古进行了“农业转工业”的水权有偿转换实践探索,由工业项目业主投资建设引黄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把农业节约下来的水量指标用于满足工业项目新增用水需求,初步实现了工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多赢。
  3.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有: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分配初始用水权;制定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公平的水市场交易规则,监督水权交易;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用水的权利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等等。
  (2)无论是缺水地区,还是丰水地区,都要建设节水型社会。这是因为:第一,粗放的用水方式是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表现,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降低发展成本。第二,节水就是减污,如果不搞节水,就会产生大量污染。节水是为了减少污水处理成本。丰水地区和缺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都是为了促进科学发展。所不同的是:缺水地区的水权分配受控于“宏观控制指标”;可以充分利用水权交易市场,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丰水地区的水权分配取决于“微观定额指标”;注重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3)要把节水与治污结合起来。节水与防污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节水需要分析水资源承载力,防污则需要分析水环境承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指的是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使用并仍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够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水资源承载力体现在水的使用权上,水环境承载力体现在排污权上,在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同时,必须研究和认定排水的许可。要建立宏观控制、定额指标两套指标,前者是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水域的纳污能力,确定某一区域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控制总量,后者是衡量每个排污单元的排污标准。水权可以交易,排污权也可以交易,从而形成企业保护水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
  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建立节水型社会。2002年的《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2005年3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解决我国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的战略举措。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各地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节水型社会制度正在建设
  2001年3月,水利部确定甘肃省张掖市为全国首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目前已确立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100多个。张掖市已经初步形成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水定地(产)、配水到户、公众参与、水量交易、水票流转、城乡一体”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和体制,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开展了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全国范围内初始水权的分配奠定了基础。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用水定额,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许多缺水城市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以经济手段促进节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3.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未来15年将是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主要目标是:
  到2010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年均降低6%以上;全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基本实现零增长;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从173立方米降到115立方米以下;服务业用水效率接近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力争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零增长,在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三大体系:一是建立与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权分配和转让、水价等在内的一系列用水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实现从“以需水能力定供水能力”到“以供水能力定经济结构”的转变。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
  4.共同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一,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水资源节约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要编制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抓好试点,到2010年,初步建成一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和示范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法规体系,制定完善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和节水标准;实行阶梯制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收费制度,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积极推行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财税政策。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第二,社会公众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节水型社会建设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我国水情的认识,增强节水意识。要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政策制定,主动配合实施。要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建设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
  水资源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面对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水利工作者必须肩负起两个使命:一是通过水利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对水的需求;二是转变水利发展模式,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而不懈努力!

终审人: z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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