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社会餐饮企业的招租引入工作。
2.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的安全卫生、原料管理、伙食质量、成本核算、服务规范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进行日常监管考核,确保师生的伙食供应和食品卫生安全。
3.负责食堂大型设备购买、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并协助做好项目实施。
4.负责办理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每月经营收入结算、奖励资金发放。
5.组织引入社会餐饮企业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技能培训、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习和宣传工作。
6.做好饮食文化节、传统节日、各二级学院临时性活动的伙食保障和服务工作。
7.负责食堂“面向采购”的对接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员:胥艳鹏;初审: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