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验实训中心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询价采购函(2023HQFW-17)
发布时间: 2023-11-23   作者: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拟对产教融合综合实验实训中心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单位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盖章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校园内,主要内容为:(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7939.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9517.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422.06平方米。(2)配套项目内容及投资金额:该项目配套项目包括产教融合中心报告厅等区域精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室外附属及景观、室外配电等所有配套项目。投资金额约2500万元。

2.服务要求:依据校方提供的全套资料,供应商负责完成产教融合中心全部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的一切相关工作,提交的成果应达到校方的深度要求。

三、成交原则

按“有效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四、供应商须知

1.服务期限:校方提供资料后5个日历天完成编制工作。

2.付款:所有项目施工采购完成后,支付该编制服务费用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成交单位需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校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发票不符合规定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须赔偿校方全部损失。

3.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询价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4.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刘老师,电话:18855003208。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业绩证明材料(盖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盖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报价函(盖章)(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最高限价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8号楼负一层1801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胥老师

电话:0550-3510016

附件1:报价函.docx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3年11月23日

终审人: 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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