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文章作者:时间:2020-01-27浏览:24026

致全校师生员工一封信

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学校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专项指示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成立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提出了明确的防控要求。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大家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护,开展人群宣教

在日常生活中,做好自我防护,积极向周围的人群开展健康教育。

1.少近人群,避免前往疫区或人口密集场所;外出时多戴口罩(最好是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呼吸道卫生。尽可能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和打喷嚏)的人员密切接触。

2.注意饮食卫生,坚持安全饮食习惯,生熟分开(菜刀、砧板),肉食应彻底烹调或妥善处理食用。居家或工作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换气。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不要抱侥幸心理。

3.勤快洗手,少碰家禽,保持基本的手部卫生,多用流动的水、肥皂或洗手液洗手。避免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动物或养殖动物,避免接触流浪动物,接触动物或动物制品后应及时洗手。

4.坚持加强体育锻炼,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采取形式多样的运动方式,增强自身身体素质。

二、正确辨别网络信息,遵守法律法规

疫情来临时,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或者别有用心者为了引起他人关注,博取眼球,利用广大网民的从众、猎奇心理,散布虚假不实信息,造成社会恐慌。大家一定要正确辨别网络信息,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1.凡春节期间有近距离接触湖北省各类人员或前往湖北省的师生,请按照防控要求,自脱离接触日始居家医学观察14天;如在观察期内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异常表现,须到所在地传染病定点医院排查、诊治。医学观察未达14天,即便开学也请暂不返校。

2.如有被当地卫生部门实行定点医学观察14天的密切接触人员,返校时需持医学观察证明申请返校。

3.如有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师生,需治愈出院一周后无异常并持医学证明申请返校。

4.对返校前一周内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师生应在当地及时就医,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且在病愈后一周再申请返校。

5.凡春节期间在本市近距离接触从湖北省回乡各类人员或前往湖北省的教职工和服务于学校的企业员工,请按照防控要求,自脱离接触日始居家医学观察隔离14天;如在观察期内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异常表现需及时至滁州市二院(滁州市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诊治。在外地近距离接触湖北省人员也须自脱离接触日始在现所在地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无异常再返滁或回滁后延续在家医学观察总时间不少于14天。医学观察期内不要到校工作。

各位老师、同学们,无论您身在何处,学校都心系您和家人的平安,无论您身处何方,都代表着滁州学院人的形象。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时不我待,让我们行动起来,客观对待、科学防控,为疫情防控做出滁州学院人实实在在的贡献!

确切的开学时间请留意校园网公告。请全体同学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滁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终审人:申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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