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保障师生员工用餐安全。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