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学院实验室节能减排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12   作者:

 

实函〔20123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高校实验室,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滁州学院实验室节能减排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滁州学院实验室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实 验 实 训 中 心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滁州学院实验室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高校实验室,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滁州学院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滁州学院实验室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电脑、仪器设备不用时及时切断电源,既节约用电又防止插座短路引发火灾的隐患。坚决杜绝无人上课开机、待机耗电现象。

二、实验室尽量少开或不开空调。空调开启时要合理设置温度,严格执行 “冬季6以下和夏季30以上可开,冬季温度不得高于20,夏季温度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门、开窗。

三、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验室的自然光线,注意控制室内照明灯数,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使用高效节能灯泡

四、实验室节约用水,避免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检查与管理,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五、.对闲置、多余、淘汰设备与物品应及时上报校资产处、实验实训中心,通过调剂、捐赠使资源得到再利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六、对报废设备和物资由学校统一处理。处理前实验室先进行分类管理与存放,充分挖掘其残留价值。

七、实验中的有毒、有害废液,没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八、教学、科研实验时要科学合理的使用仪器设备,尽可能的减少试剂、耗材的用量。

九、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节能减排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兼职实验管理人员是执行人。

十、实验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负有对参加实验学生开展节能减排的教育与管理职责。

十一、 实验室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院(部)年终绩效考核。

终审人: z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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