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6-02   作者:

关于加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计〔200525

省属各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明确并落实学校各部门的管理职责,突出重点难点环节,加强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二、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贯彻《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基本建设及其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靠制度管理,按规定办事,依程序运作,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提升管理水平。

制定的具体办法,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试行。省属成人高校、中专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基本建设就是固定资产的再生产,是一个特殊的物质生产领域,具有活动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过程周期长等特点。基本建设的每一个工程项目,从计划任务到实施管理、交付使用,始终贯穿着质量、效益两方面。在基本建设管理过程中,基建财务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又是基本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高校持续发展、基建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下,加强基建财务管理,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更具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理顺基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领导

1、根据高校的特点,高校基本建设原则上实行“坚持党委或常委会集体领导研究决定基建项目与投资计划,按集体研究决定由校长分工负责,基建、财务、审计等部门共同参加”的管理体制。

2、在基建决策机制上,坚持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管理基建工作。按照中央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规定,基本建设工作坚持党委或常委会集体决策制。

3、高校基本建设规划、征地建设新校区、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申请大额银行贷款等,要经学校领导集体充分讨论,在必要情况下党委或常委会研究决策时可实行“票决制”。

4、根据学校集体研究的决定,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一名副校长分工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工作。学校基本建设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报批、政府采购、建设等工作,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决算;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基本建设资金、编入年度预算、申请拨付资金、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等工作;学校审计部门统一管理基建工程的投资概预算审核、决算审计等工作。

5、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基建项目立项报批手续,合理安排和使用基本建设资金。校长对基本建设工作负总责,在校长的统筹协调下,委托一名副校长分管基建工作,并明确分管副校长的管理职责,建立基建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学校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未单设基建、审计部门的,由履行其职能的部门按分工负责相应工作。

二、明确基建财务管理任务和原则,发挥投资效益

6、基本建设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尊重基本建设规律,保证工程质量,又要遵循财务管理规则,提高投资效益。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力求基建财务管理科学化。

7、高校作为建设单位,是基本建设任务的直接承担者,对资金的使用、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要实行全方位管理。管好用好基建投资,把有限的投资用到急需的工程项目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发挥其最大效益,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责。

8、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概算、决算监督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9、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依法理财的原则。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财经制度,以及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贯穿于基本建设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专款专用的原则。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

——提高效益的原则。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10、高校基建财务管理要坚持“三算”的基本要求,即做到“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设计概算包括建设项目总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以及其他工程费用概算;施工图预算是具体计算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组织施工管理和加强经济核算的重要文件,要按单项工程编制,包括直接费用和施工管理费等;竣工决算是汇总工程项目建设及其财务成果的总结报告,是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两部分。

11、基建财务作为高校财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一级财务集中管理。学校一级财务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行基建资金的集中管理、基建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的集中管理、以及基建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的集中管理。

12、高校在校级财务部门内成立基建财务科(组),设置专岗,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原则上,高校基本建设财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考虑到基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及基建财会、工程预决算业务的特殊性,基建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13、学校财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基建核算,设置基建总账,并分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三、突出重点难点环节,加强全过程监管

(一)遵守国家基建投资政策,加强投资计划管理

14、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工程项目,基建管理部门要负责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以及按管理权限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

15、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这是学校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重要前提,学校不得擅自变更下达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项目概算。

16、适应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要求,基本建设资金预算纳入学校一级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基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列入年度预算中。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年度采购预算。

17、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学校基本建设的,要积极防范贷款风险。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本校实际,准确定位,因地制宜论证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校园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研究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建设步骤,并根据财力状况正确评价贷款风险程度,防范贷款风险,科学确定当前适度负债的额度。

18、利用外资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学校基本建设的,按照国家利用外资的产业政策和基本原则,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19、学校财会、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管理全过程,掌握核算基础资料,把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到各项具体核算工作中去。从工程开始报建、招标投标、议标、签订施工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要有财会、审计人员参与。财会、审计人员要掌握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如工程造价、施工期限、供料内容、结算方式、双方责任等。要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认真审核,以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效益。

(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0、搞好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开展公平竞争,提高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是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形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1、学校在签订合同之前,应组织熟悉基建、财务、审计、施工、工程等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对草拟合同进行细致认真地分析,逐项讨论条款。在与中标单位讨论签订合同时明确以中标文件为基础,力求合同条款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合法、全面,文字准确,实事求是,同时要反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签约到失效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情作出平等的约定,比如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准备、付款方式及金额、材料供应方式、材料供应范围、奖罚办法及合同的解除、施工及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证金等都有明确的约定。

22、根据招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学校与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工程合同,合同的约定、变更要遵守《合同法》、《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为切实维护学校的权益,必要时可聘请律师进行条款把关。

(三)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监理制

23、建设监理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社会监理机构对建设者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它是依靠第三者监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建设监理的内容贯穿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过程,既对项目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控和督导,又对投资者本身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24、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学校内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制约。高校内部各个相关部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工程前期准备、开工建设、施工管理到竣工决算,层层把关,严格按基建程序管理,多方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25、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结合校务公开制度实行公示制度,把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额度、中标单位和建设周期等内容在校内进行公示,设立意见箱听取教职工意见,实行阳光操作。

26、学校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基建有关制度,制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办法》、《基本建设审计监督检查管理具体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办法》。建立报销审批、工程价款预(决)算审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要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工程材料管理,控制建筑成本

27、目前,新型材料不断出现,建筑的档次标准也随之提高,基建物资在基建投资中的比例有上升趋势,对基建物资价格、质量控制难度相应增加,学校必须依据“质好、价廉、服务优”的原则,加强工程项目材料的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28、根据建筑材料的不同类别,把好工程材料采购关。对于工程项目土建部分的材料(主要指钢材、水泥和砖)采购,由学校遴选不少于三家的品牌产家,按照设计的要求规定规格和型号,由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商谈,供货单位和施工单位采购结算;对于工程项目装饰材料的采购,学校可进行事前市场调查,按《安徽省省属院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招投标,通过招标确定的材料产地、品牌、规格,由施工单位按学校招标确定的价格与供货单位结算。对基建工程中采取乙方(施工单位)供应材料方式的,先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施工管理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核实签字,基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人员审签并报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院长审批后才能采购。

29、把好工程材料的验收关是保证基建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工程材料到场后,学校组织基建、财务、审计等部门,会同工程监理、工程项目负责人等有关方面代表进行验收,对照招标时封存的材料样品、合同规定的型号和规格、产品品牌等进行验证,并核对质检部门对材料检验的质检报告,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材质技术鉴定,对不合格的材料及时作出处理;对验收合格的材料办理材料交接单,由学校基建部门、项目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材料保管员签字认定,一式三联,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学校基建、财务部门保存。

30、加强工程项目材料库存的管理,建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学校基建部门要设立材料物资保管员岗位,负责办理材料物资的保管、出库等手续,及时登记材料收、发、存数量金额明细帐,确保材料物资的安全;财务部门要设立专人按工程项目登记材料物资明细账,完善材料入库、发出和结存的核算手续,并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基建部门、审计部门进行查库盘点和核实,确保账实相符。

(五)坚持按工程进度付款,完善结算付款手续

31、加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认真核实工程进度,按规定办理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材料款支付,精打细算,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做到基建投资专款专用。

32、坚持按基建工程进度付款的原则,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按《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办理。首次付款时,基建部门经办人员需提供工程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支付申请书、收据。支付申请书和收据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经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33、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先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提出申请,经施工管理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核实签字,基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人员审签后,由高校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院)长审批后办理付款。具体审批方法由学校制定。

34、工程竣工后,学校基建部门要及时编制发料汇总表、材料对帐单,与财务部门、施工单位进行材料对帐,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项目决算进行初审后送审计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计。

(六)建立项目决算“三审”制度,重大项目全程跟踪

35、建立基建工程项目决算初审、复审和终审“三审”制度,工程竣工决算审查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进行审计的工程决算,财务部门不得对工程款进行结算支付。学校财务、建设部门要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报表,并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负责。审计部门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基建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36、学校基建职能部门组织熟悉基建、工程施工与预决算等业务、有丰富经验的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决算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变更手续是否齐备,验收是否合格,存在的问题是否限期整改等方面进行审查,学校基建部门据此提出初审意见。

37、学校基建部门将已初审工程项目的审查意见,以及包括施工图、竣工图纸、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经济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工程验收单等相关资料报学校审计部门,由学校审计部门会同学校基建、财务部门对工程项目决算进行复审。

38、学校审计部门复审后,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将项目竣工决算报请终审。未达到上报申请终审规定额度的工程项目,学校审计部门组织的复审视为终审。

39、对于3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从立项批准后,高等学校审计部门必须提前介入,有能力进行审核审计的,应进行全程跟踪审核审计,或委托、聘用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开工前,必须进行投资概算审计;项目实施时,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工程结束,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核审计。

40、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审计,重点是在项目合同价的基础上,对隐蔽工程、变更项目决算和室外工程的决算进行审核审计。工程项目决算资料必须手续齐全,变更要有健全的签证手续。

41、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签证由施工方提出签证申请,工程项目总监认定,学校基建、财务和审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生效。在涉及变更原设计方案的情况下,还应有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工程设计变更及价款调整,按《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2、对于重大项目变更,施工单位要说明变更的理由和必要性,变更后的结果和作用,概算变更前后的成本情况,作出成本比较分析,在必要时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变更论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43、学校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制约机制,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和管理。在出现基建违纪问题时,应请学校纪律检查部门参与审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七)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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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是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项目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竣工后,应及时向教育厅财务部门申报竣工决算,省教育厅财务部门按规定向财政厅申请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财政厅组织开展有关建设项目竣工审核。

45、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是基建财务决算的基础,基建工程项目交付验收、临时设施和材料清理结束、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基建、审计等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及时进行基建财务决算。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46、学校财务部门要根据有关方面对基建项目提供的基建项目终审报告,分类、分项目核对工程付款情况,参考补充合同的条款和变更签证手续进行审核。在核对无误后,编制基建工程财务决算表。

47、基建工程财务决算送基建部门签批盖章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签后办理项目付款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工程款结算,结算后必须按规定留足工程、材料等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具体按《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8、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和工程款结算等程序后,要及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交付使用资产是经过基本建设过程已经形成生产能力或可以发挥其使用效益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资产,为生产或办公等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家具等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价值的各项递延资产。

49、高校在办理资产验收手续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同施工单位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作出客观评价,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资产,要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

50、在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后,学校财务部门会同基建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办理资产交接签字盖章等手续,学校财务部门依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工程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质量验收报告等,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八)抓好基建基础工作,规范基建档案管理

51、学校必须重视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基建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涉及基本建设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都应按国家规定立卷归挡。特别是地下各种管线图、墙内预埋管线图,除了归档一份外,应多备一份供日常查询。

52、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竣工图、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招标文件、各种施工、订货合同、主要建材检测报告等,都应作为永久性档案归档。

53、学校基本建设财务与会计有关部门凭证、帐簿、报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四、加强基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54、高校基本建设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需要工程预(决)算、施工管理、审计等各方面与财务部门的紧密配合,而且要求各个方面的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技术水平。高校是各类管理人才的聚集地,也是培养人才的阵地,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一支稳定的、技术过硬的管理队伍,为做好基建管理工作提供保证。

55、高校基建人员要接受继续教育,通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基建业务培训班学习、到兄弟院校实地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工程技术、预算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建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

56、高校参与基建工作的有关管理人员,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政治素质,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做到自律自控,廉洁奉公。

57、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要与基建部门、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基本建设各环节的审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基建投资效益。

58、基本建设财务人员要勤于思考,积极探索,丰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把建帐、设置会计科目、记帐、成本核算等各个程序和工程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要求相结合,使内部会计控制有形化,增强控制效果,提高投资效益。

59、基本建设财务人员要进一步扩充知识结构,除掌握基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有关知识外,还要努力学习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知识、基本建设程序、经济领域法律法规、计算机管理信息应用技术等,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60、基本建设财会人员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与时俱进,主动参与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对建设过程积极干预、渗透和有效控制,加强财务监管,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新要求,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贡献。

终审人: z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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