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6   作者:

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管局、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2015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节俭有德”,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

二、活动时间

20156131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全国低碳日。615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5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校长吴开华任组长,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团委、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四、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通过校园网、微信、微博、短信等途径发布《滁州学院节能减排倡议书》、节能小贴士,在校园网开辟节能专栏,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努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制定《滁州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与管理办法》,做好节约用电的宣传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后勤服务集团。

2.各院(部)、各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节能创意创作,牢固树立和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低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院(部)、各部门。

3.制作节能节水标示,提高节能意识。在教学、科研、办公等公共区域,以及学生生活场所,张贴“请随手关灯”、“节约用水”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温馨提示,在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张贴节能提示,提高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

4.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创建节约型班级、节约型宿舍、节约型党团组织、节约型社团组织活动。开展以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为主题的论坛、演讲、签名、征文、主题团日、知识竞赛、技术革新、节约小发明等活动。各院(部)团总支组织开展以“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和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院(部)。

五、总体要求

1、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期间,各院(部)、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将“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作为宣传重点。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2、节能宣传周期间,要认真落实《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3、全国低碳日期间,要高度重视相关活动组织安排,动员全校师生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师生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减碳活动高潮。

4、总结经验,上报成果。各院(部)、各部门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715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等资料,报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节能办),邮箱:hqglc@chzu.edu.cn,联系电话:3510016

 

 

校节能办公室

2015616

终审人: zwc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版权所有
Email:hqglc@chzu.edu.cn      电话:0550-3510016
校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    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    邮编:2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