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方案通过滁州市规委会审议
发布时间: 2021-03-06   作者:

35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张祥安主持召开市规委会2021年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我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金力,副市长龚健勇,市政协副主席苏虹,市一级巡视员李庆宁,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桂林等出席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重点处等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林业局、琅管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上,陈桂林介绍了此次校园规划修编的背景。我校现有琅琊、会峰校区校园规划分别编制于1980年代、2000年代。随着学校事业的发展、办学规模的扩大,校园建筑面积等基础办学条件不能适应学校上水平发展的需要。为此,学校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校园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修编。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师贺玉霞汇报了校园规划修编的总体情况。此次修编参考学校“十四五”及2030年发展规划,对照《普通高校建筑面积指标》(2018 版)条件标准和《琅琊山风景区凤凰湖景区详细规划》上位要求,新规划建筑面积18.03万平方米。建成后,能基本满足学校创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要求。

  

在听取了修编情况汇报和与会规划专家发言后,张祥安对滁州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同意该方案。他说,滁州学院是滁州的大学,对滁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很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滁州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政府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滁州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力度再大、措施再多都不为过。

张祥安指出,滁州学院因事业发展需要,在校园内要建设什么样的楼宇、建设多大的体量、建设什么样的风格,市委、市政府原则上尊重学校的意见。希望滁州学院以此次规划修编为契机,加强规划,加大建设,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打造更多创意建筑、精品工程,彰显山水人文特色,提升学校形象和城市形象。

张祥安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滁州学院要“新阶段再出发”,未雨绸缪,主动谋划好未来发展空间问题,力求再发展、大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金力、龚健勇、苏虹、李庆宁等也分别讲话,表示同意校园规划修编方案,同时就规划的实施提出了好的意见与建议。

据悉,我校此次校园规划修编工作启动于2019年上半年,2020年初提交初稿。后经过多轮修订和市规划、林业等部门审查,2020年5月,修编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和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2020年7月,通过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2020年12月,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会议审核;2021年1月,通过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讯员:胥艳鹏,审稿:王诗根)

终审人: 王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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