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我校举行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5、16号楼合同签约仪式。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郑朝贵,副校长王春,党委常委、副校长曾献功,安徽呈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瑶,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飞,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付世宝出席。会议由王春主持。
会上,后勤处介绍了项目基本概况并对工程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参建单位表示珍惜与学校合作的机会,加强项目管控水平,做好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打造精品工程。
郑朝贵对中标单位表示祝贺,对参与学校建设、支持学校发展表示感谢。他指出,新建学生公寓15、16号楼是关系学生未来生活学习的民生工程,对于优化居住环境、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申硕更大,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项目各方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团队,科学合理调度,顺利推进施工。施工单位要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进度。监理单位要加强过程监管,加强方案审核,加强技术交底。审计单位要严谨细致、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王春要求,项目各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廉洁施工,力争打造优质工程、亮点工程、精品工程。
据悉,该项目位于学生公寓13/14号楼北侧,总建筑面积14665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可容纳学生892人。总工期420天。该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帮助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有利于整合、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与教学环境,改善和提升校区的整体环境。
学校纪委办、审计处、财务处、安保处、资产处、后勤处等相关负责同志见证签约仪式。(通讯员:胥艳鹏;初审: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