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校政人〔2021〕16号),现将我单位2023年11月考勤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为期3天。
如对当月的考勤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后勤管理与基建处2023年11月考勤表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3年11月27日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2023年11月考勤表.jpg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