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5、16号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等服务询价采购函(2024HQFW-05)
发布时间: 2024-04-03   作者: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拟对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5、16号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等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营业范围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内容。

3.提供企业近两年(2022年3月31日---2024年3月31日)内合同成交价格不低于3万元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水保项目业绩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盖章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2)省水利厅批复文件(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位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校园内,主要内容为(1)建设规模:该项目在省教育厅备案,总建筑面积约14665平方米,其中建筑基底面积26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7平方米。(2)成交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由成交单位按要求另行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等服务的一切相关工作,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三、成交原则

按“有效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四、供应商须知

1.服务期限:校方提供资料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编制。

2.付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写完成,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水土保持验收完成,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成交单位需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校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发票不符合规定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须赔偿校方全部损失。

3.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询价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4.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杨老师,电话:17755016756。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4年4月9日上午9时0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送达,也可以邮寄。采用邮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寄到,逾期不受理。)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结合企业自身力量及市场行情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费用自行报价。本次报价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勘察、报告书编制、监测、评审、会议组织、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并取得批复所需一切费用。

(4)报价函(盖章)(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最高限价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8号楼负一层1801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胥老师

电话:0550-3510016

附件1:报价函.docx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4年4月3日

终审人: 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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