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拟对会峰校区图书馆(实践创新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编制、监测及验收等服务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提供企业近两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20日)内水土保持方案书业绩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盖章的项目合同复印件、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等)。
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书业绩需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项目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2)提供业绩范围内项目水保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有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合同价格等相关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校园内。
(2)该项目在省发改委立项,建设用地53410㎡,总建筑面积约35000㎡,其中建筑基底面积8200㎡,地上建筑面积约3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
2.服务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编制、监测及验收(由成交单位按要求另行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服务的一切相关工作,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安徽省水利厅)审查后并获得批复。
三、供应商须知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书编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并获得批文。
2.付款方式:水土保持方案书编写完成,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完成,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获得批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成交单位需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校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发票不符合规定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须赔偿校方全部损失。
3.成交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为转账,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价款×2.5%。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4.合同签订后,如成交单位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成交单位应向校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单位应合理控制好编制报告及审批通过的时间进度,在校方三次督促下未能按时完成,校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自理。
6.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工期完成的,每滞后一天处罚1000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罚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
7.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比价采购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8.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杨老师,电话:17755016756。
四、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有效最低价法。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总价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年2月7日(正月初十)上午9时3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送达,也可以邮寄。采用邮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寄到,逾期不受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近两年水土保持业绩相关材料(盖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报价函(盖章)(格式见附件2);
(5)结合企业自身力量及市场行情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费用自行报价。本次报价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勘察、报告书编制、监测、评审、会议组织、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并取得批复所需一切费用。
2.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最高限价4万元。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8号楼负一层1801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胥老师
电话:0550-3510016
附件1: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2.报价函.docx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