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拟对我校行政楼广场及逸夫楼4号楼东侧环境提升项目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响应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供应商提供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会峰校区行政楼东侧广场香樟树长势缓慢,树形观感不佳,拟对该区域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1)移栽香樟树5棵,杆径16-18公分左右,原有香樟树移植到化工楼南侧苗圃地,对原树池扩大挖深换土,树根处铺设框格树篦子。(2)移植红叶石楠球8个,对红叶石楠球树池铺装大理石,便于非自动车停放。(3)逸夫4号楼东侧2棵广玉兰移栽至化工楼南侧苗圃地,拆除树池,铺设与周边相同的地砖,恢复成地面,方便师生通行。
三、供应商须知
1.报价:报价时须报综合单价,含起挖,运输,栽植,成活养护,保存养护等一切费用在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垃圾清运、税费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费用),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审计为准。
工程控制价:45191.00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工期: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施工完毕。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工期完成的,每滞后一天处罚1000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罚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因校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予以延期。
3.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以审计为准)的4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养护期,养护期一年后校方组织验收审计,合格后再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成交单位需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校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发票不符合规定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须赔偿校方全部损失。
4.养护要求:移植的苗木养护期一年,成活率达98%以上,如养护期内,移栽苗木不成活,结算审计时,扣除不成活苗木的起挖运输栽植以及养护费。
5.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比价采购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6.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杨老师,电话:18005500567。
四、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有效最低价法。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总价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年3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授权委托书(盖章)(格式见附件1);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盖章);
(5)报价单(盖章)(格式见附件2)。
2.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8号楼负一层1801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胥老师
电话:0550-3510016
附件1:
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
2.报价单.xls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