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5、16号楼架空层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比价采购函(2025ZZCG-052)
发布时间: 2025-05-07   作者: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拟对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5、16号楼架空层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响应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供应商提供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5、16号楼架空层改造工程概况:学生公寓15号楼架空层,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主体结构已完成。拟进行学生公寓15号楼架空层设计改造,满足校医院使用需求。预算不超过4.5万元。

2.服务要求:

根据校方要求,对原学生公寓15号楼架空层改造进行设计,设计成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配合清单编制单位进行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配合校方做好施工交底,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指导和协调,确保满足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因确需设计变更的,出具施工图。本项目设计费用为包干总价,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校方不在另行支付费用。

三、供应商须知

1.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报告定案后,一次性支付设计费。成交单位需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校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发票不符合规定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须赔偿校方全部损失。

2.工期:设计工期20个工作日。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工期完成的,每滞后一天处罚5000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罚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如累计延误大于等于合同约定工期的50%,成交单位除须承担违约金外,校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设计勘察过程中如产生较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需承担组织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校方有权根据社会影响情况给予5000元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4.成交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校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无条件进行修改至方案符合校方修改要求,且不另行计算设计费用。

5.在施工过程中,成交单位需要派工地现场设计代表,协助校方并负责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配合校方完成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

6.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比价采购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7.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杨老师,电话:17755016756。

四、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有效最低价法。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总价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盖章);

(5)报价函(盖章)(格式见附件2)。

2.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最高限价4.5万元。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8号楼负一层1801室、1815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胥老师、杨老师

电话:0550-3510016、17755016756

附件1: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2.报价函.docx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5年5月7日

终审人: 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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